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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胶产品拟规定孕婴慎服

湖北天马养蜂场2014-10-28 09:46:25蜂胶1206

新快报讯(记者陈福香)继芦荟类食品须标示孕婴慎服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蜂胶和硒类保健品服用实行类似规定。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含蜂胶、含硒两类保健食品产品注册进行调整,分别涉及保健品的用量和不适宜人群。

据了解,国家药监局拟规定含蜂胶保健食品中蜂胶的用量为每日0.2克至0.6克;含硒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不适宜人群项增加4岁以下婴幼儿、孕妇、乳母及高硒地区人群。

据悉,相关规定目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向各地药监部门及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