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辽宁省酱油、食醋和蜂蜜(蜂王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

湖北天马养蜂场2014-10-28 09:46:25蜂产品市场营销2069

按照2009年辽宁省监督抽查工作的安排,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朝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省农产品及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二站,对酱油、食醋、蜂蜜(蜂王浆)3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的范围与批次

本次共抽查沈阳、大连、鞍山等14个地区146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29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86%。

(二)抽查的主要产品

一是抽查了70家酱油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65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2.9%;

二是抽查了50家食醋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43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6%;

三是抽查了26家蜂蜜(蜂王浆)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1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70%。

(三)抽查呈现出的特点

一是本次抽查的3种产品均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产品,质量优劣与人身健康息息相关;

二是产品标识不合格是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占不合格项的48.4%。

二、结果分析

(一)酱油产品质量逐年提升

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14个地区的70家酱油生产企业的7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65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2.9%,较2007年、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分别提高了13.8和6.9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氨基酸态氮、全氮、苯甲酸和产品标识。

氨基酸态氮是表明酿造酱油中大豆蛋白水解率高低的特征性指标,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全氮是影响产品风味的指标,表示酱油中有机氮(蛋白质、氨基酸、肽含量的高低)和无机氮的总和,也是酱油中主要营养物质含量高低的指标之一;苯甲酸是工业上常用的防腐剂,国家对其在食品中的用量做了严格的规定,如果人们长期食用苯甲酸超标的产品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甚至致癌;产品标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它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保证消费者对食品的知情权。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少原料的投入量或使用低价的原辅料;二是企业生产工艺中的重点环节控制不严;三是企业责任心不强,出厂自检形同虚设;四是企业对国家标准中产品标识规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个别企业有意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食醋产品质量不容乐观

本次抽查了全省13个地区的50家食醋生产企业的5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43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6%,较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降低了9个百分点,产品质量有所降低。不合格项为总酸、不挥发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苯甲酸和产品标识。

总酸是食醋产品的特性指标之一,其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不挥发酸是传统固态发酵食醋固有的含有,含量高低影响固态发酵食醋的风味,其含量高,滋味柔和且回味绵长;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酿造食醋中内容物含量指标,其含量高低直接反映酿造食醋品质的好坏。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少数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二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是企业对产品标识重视程度不够或有意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蜂蜜(蜂王浆)产品质量有待提高

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8个地区的26家蜂蜜(蜂王浆)企业的30批次产品,其中蜂蜜产品23批次,蜂王浆产品7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1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70%,产品质量有待提高。主要不合格项为1O一羟基一2一癸烯酸、菌落总数和产品标识。

10一羟基一2一癸烯酸含量是衡量蜂王浆产品特征质量的重要理化指标之一,是一种不饱和脂肪酸,由于这种物质在自然界中只有蜂王浆中才含有,所以又称王浆酸,它具有较强的杀菌作用。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少数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在蜂王浆中兑入淀粉、葡萄糖或其他物质,使有效含有降低;二是企业生产设备不过关,致使蜂王浆在过滤去杂时滤网过密导致主含量流失;三是企业对《蜂王浆》国家新标准中质量要求的修改未及时掌握,对产品等级划分未进行修改。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湖北天马养蜂场,加我们的微信一起学养蜂。

(一)加大宣传力度,扶优治劣。本次抽查的酱油、食醋和蜂蜜(蜂王浆)产品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食用的调味品和滋补品,这些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人身健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进行宣传,提高企业知名度,同时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二)加强后处理工作,加大查处力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特别是对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同时,督促企业,对该批不合格产品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对消费者的损害。整改后复检工作由原检验机构承担,后处理工作在一个月内完成,并及时将后处理情况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