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烟雾反应特性源于人类的烟火

湖北天马养蜂场2011-08-02 13:20:01蜜蜂的行为4055

东方蜜蜂和西方蜜蜂是在各白不同的地域内形成的两个蜂种,经人类长期收养,都已成为饲养昆虫。人和蜜蜂间形成的这种密切关系,经过了共栖-猎捕-收养驯化的漫长演变过程。

现代养蜂人都用熏烟器的烟雾来驯服蜜蜂蜜人的习性,这种器械是根据蜜蜂烟雾反应特性而发明的,那么蜜蜂的这一生物特性又是在何时如何形成的呢?依据生物学原理:生物种的构造及其习性的形成是和环境相统一的。蜜蜂烟雾反应特性应同样是在有烟雾的特定环境下,经过相当长的历史过程逐渐形成的,它的这一特性是否被人类收养后,用烟雾驯化的结果呢?回答是否定的,理由有三:第一,养蜂者使用烟雾驯化蜜蜂,是利用了它早就具备的烟雾反应生物特性;第二,人类对火的认识利用要比养蜂的历史长久的多,人类利用火的历史已有百万年之久,而养蜂只有一万年的历史,这一特性即使是人类烟火所为,也不是在收养蜜蜂后,而是在之前造成的;第三,现今,自然界仍残存的这两种野生蜜蜂同样具有这个生物特性,这些足以说明,蜜蜂烟雾反应特性不是收养后的现代人所为,而是万年前的古人类造成的。

蜜蜂和人类祖先在生物发展史上、出现时期、作用地位、性能等级相差悬殊,但二者所要求的生存条件相近,都依赖于庞杂的被子植被而存在,均靠采集被子植物的不同器官而生活,它们的发生地点,向外传播繁衍、分布地域也基本相同,在生存及空间上的联系,形成了相伴而又不相互依赖不相干扰的共栖关系,在人、蜂共栖的历史长河中,由于各自的特点和人类智能的发展,又变成了猎捕关系。当初蜜蜂的发展达到并保持着大的群体,能储备相当多的蜂蜜、花粉,作为采食野生植物和猎捕小动物为生的古人类,蜜蜂群体及其采集储存物自然成为古人类的猎捕对象,也就有了猎捕蜜蜂的活动,但和猎捕其他的动物不相同,蜜蜂有整人器官,对当时尚无衣着的古人类,直接用躯体去捕食蜜蜂是不可能的,需采用特定的技能,靠火攻才可获取这些猎物。

现今地球上,仍有些民族采用此法猎捕野生蜜蜂就是一例证。考古发现170万年前,人类开始知道利用自然火种,到40万年前己能长期保存自然火种,到早期智人末期,即三万年前已有造火的技能,由此可知,人类认识火的历史是漫长的,已有170万年之久,并可推论出:人类猎捕蜜蜂的活动,是在收养阶段之前的一万年到170万年间进行的,这种猎捕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是随着人类用火技术的出现和发展而不断巩固和完善的。人类祖先用烟熏火燎的办法猎捕蜜蜂,自然对蜜蜂生存构成威胁,但并没因此而绝灭,反而对这种捕食环境有了新的适应,在这种捕食过程中,以烟火反应迟钝的蜜蜂被烧死吃掉而被淘汰,那些反应敏感的蜜蜂特别是那些遗烟火迅速饱食蜂蜜而逃跑的蜜蜂则被保留了下来,就这样它经受了人类长期猎捕考验的洗礼,久而久之,蜜蜂逐渐地形成了烟雾反应的遗传特性。当然除了人类的烟火因素外,还有自然界的烟火因素,如雷电、火山、陨石、动植物遗体、化石、森林中枯枝间的摩擦及地震引起的烟火等,这些因素虽比人类应用烟火因素早得多,虽也时有发生,但这些因素毕竟是偶然的、少量的,对蜜蜂构成威胁的机会和次数要少,比人类捕食烟火的影响范围要小得多,归而言之,蜜蜂的烟雾反应特性源于人类祖先的烟火而不是别的。

烟雾反应特性,既然是在百万年内由古人类烟火影响而成的,而两种蜜蜂在一千万年前就各霸一方了,所以在形成这个特性上,并没有血缘关系,而是分别由各自分布区域内的东方和西方的古人类捕食烟火同步影响造成的,即东方蜜蜂的这一特性是由东亚、古印度人的烟火影响造成的,而西方蜜蜂的这一特性则是由分布在西亚、欧洲、非洲的古人类:古巴勒斯坦、古匈牙利、索姆河人、克拉克当人的烟火造成的,它们共同反映着东、西方的古人类火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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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中国蜂业》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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